山東省各地市標準化資助獎勵政策文件【第四篇】濰坊篇、濟寧篇、泰安濰坊篇政策依據(jù)濰政辦發(fā)〔2019〕4號《濰坊市標準創(chuàng)新應用獎勵暫行辦法》 本辦法自2019年5月1日施行,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。獎勵辦法(一)標準創(chuàng)新獎:一等獎1個,獎勵100萬元;二等獎3個,分別獎勵20萬元;三等獎10個,分別獎勵10萬元。(二)標準應用獎:獲得中國標準創(chuàng)新貢獻獎一等獎獎勵100 萬元,二等獎獎勵50萬元,三等獎獎勵30萬元;考核評估合格的 國家級、省級標準化試點項目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、 5萬元;被確定為國家級、省級標準化示范項目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