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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開展2021年度泰安市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2021年度泰安市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 來源:泰安市科學技術局 各縣(市、區(qū))科技局、各功能區(qū)科技管理部門、市及以上有關單位: 根據《泰安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》要求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、提名辦法和條件 (一)提名辦法 2021年度泰安市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采取專家提名和單位提名兩種方式。 1.專家提名 泰安市科學技術獎可以由一名以上具備資格的同行專家共同提名。 2.單位提名 泰安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可以由單位或組織提名,提名資格由市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依申請授權。 (二)提名條件 1.市青年科技創(chuàng)新獎 市青年科技創(chuàng)新獎候選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: ①熱愛祖國,遵紀守法,學風正派,年齡不超過45周歲的泰安市域內公民; ②在自然科學、工程技術方面取得重要的、創(chuàng)新性的成就并做出突出貢獻;具有良好的科技創(chuàng)新能力,主持或參與省以上科研項目,獲得市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; ③在科學技術普及、科技成果推廣轉化、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,產生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; 2.市科學技術進步獎 ①項目整體技術經過1年以上較大規(guī)模的實施應用; ②列入國家、省、市級科技計劃(基金、專項)支持的項目,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或結題通過后方可提名; ③提名項目不得重復使用已獲市科學技術獎項目的知識產權、技術標準、論文論著等支撐材料; ④2019年和2020年連續(xù)兩年通過形式審查進入評審程序未獲獎的項目,2021年度不得以相同技術內容再次提名; ⑤2021年度參評市科學技術獎的完成人每人限申報一項。2020年度市科學技術獎一、二等獎前兩位獲獎人員不得被提名參評2021年度市科學技術獎; ⑥提名市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必須是經過科技成果登記項目; ⑦醫(yī)療衛(wèi)生類基礎研究(含動物實驗)項目,在公開出版的醫(yī)學類學術刊物上發(fā)表與本項目有關的文章不少于4篇;醫(yī)療衛(wèi)生類藥品、制劑項目須有食品藥品監(jiān)管部門注冊批準證明文件。 ⑧項目完成人對申報泰安市科學技術獎做出承諾,出具承諾書,并在系統(tǒng)中上傳。 3.國家公務員(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,下同)不得作為市科學技術獎的完成人和市青年科技創(chuàng)新獎被提名人選,曾在企事業(yè)單位從事研究開發(fā)工作且有成果的國家公務員作為市科學技術獎完成人、市青年科技創(chuàng)新獎被提名人選申報市科學技術獎的,應提供所在單位黨組或黨委、同級黨組織同意提名其申報科學技術獎的同意函。 4.提名單位或組織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遴選機制,認真負責地提名本地域、部門優(yōu)秀科研項目(人選)參加評審。提名的項目(人選)應在完成單位、提名單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無異議項目(人選)方可提名。 二、各獎種授獎人數及項數 市青年科技創(chuàng)新獎授獎不超過6人,按單位性質分為駐泰單位不超過2人,市域內企業(yè)不超過2人、事業(yè)單位不超過2人。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授獎不超過100項。 三、提名書填寫要求 提名書是市科學技術獎評審的主要依據,請?zhí)崦麊挝、專家客觀、如實、準確、完整填寫。創(chuàng)新和應用情況強調客觀佐證材料,強化誠信承諾!皩W科分類名稱”請慎重、準確選擇,此項作為評審分組和選取專家的依據,請根據提名項目(人選)的主要科學發(fā)現(xiàn)、技術發(fā)明、科技創(chuàng)新在提名系統(tǒng)中選擇相應學科,最多可選擇三個,請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寫。 完成單位2021年3月1日起可憑提名號和密碼登錄泰安市科學技術獎勵系統(tǒng)(從市科技局網站登錄),按照要求在線填寫和提交。 四、提名材料報送要求 2021年度泰安市科學技術獎實行告知承諾制,在項目(人選)提名階段,項目完成單位和完成人只需在線填寫并提交提名書,形式審查、網絡評審階段實行無紙化評審,復評時再按照要求提交紙質蓋章提名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。請各提名單位、專家對提名項目(人選)進行嚴格把關,按要求做好2021年度市科學技術獎提名材料的審核、報送工作。 提名截止時間為3月31日,各提名單位以正式公函的方式報送提名函,內容應包括提名項目(人選)公示情況及結果、提名項目(人選)數量和匯總表。 五、聯(lián)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轉化與技術市場科 聯(lián)系人:劉雪麗 張磊 電話:6991144 郵箱:kjjsjlb@ta.shandong.cn 泰安市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3月1日 |